| 索 引 号 | -01-2026-00033 | 有 效 性 | |
| 发文机关 | 淅川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23日 |
| 标 题 |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淅政〔2025〕2号 | 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淅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5〕1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2025〕10号),为高质量推进我县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及农村改革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政策依据和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工作安排
(一)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三)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县成立淅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资源及相关资料调查和遥感测量等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工作保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普查实施工作,科学选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普查实施期间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连续性。同时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阐释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明纪律,坚持依法普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及普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等职权,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普查人员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强化举措,加强质量管控。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强化业务培训与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等环节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数据泄密等行为。通过完善责任追溯机制,严禁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确保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可信,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四)技术赋能,创新方法手段。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测量农作物播种面积,全面摸清设施农业底数。利用“网上直报+移动终端采集”双模式,实现数据采集智能化、传输网络化。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科学方法,优化流程设计,提升普查效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深度挖掘行政记录价值,推动普查成果共治共享,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附件:淅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淅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文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罗建伟(县政府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王清佩(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宏伟(县行政复议调解服务中心主任)
罗明纪(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杨建波(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梦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奇东(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晓凡(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 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魏红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连志刚(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朱云龙(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书波(县社保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石永立(县土地储备开发中心主任)
周文强(县水利局总工程师)
路义钦(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成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中举(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全柳俊(县林果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天波(县人武部副部长)
雷声红(县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雷声红同志兼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