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水资源配置,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与水质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县供水格局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予以取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取消以下部分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一)取消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淅川县金河地下水井群(永安路与人民西路交叉口取水井)
2.淅川县牛尾山地下水井群水源地(范蠡公园,共2眼井)
3.淅川县老鹳河李家营饮用水水源地(马家石咀拦河坝)
(二)取消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
1.马蹬镇镇区地下水井群水源地
2.毛堂乡地下水井水源地
3.滔河乡新集镇社区地下水井水源地
二、后续管理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供水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强化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及常态化管控,建立健全标准化水质监测网络,严格落实监测数据实时上报制度,持续保障辖区供水水质安全、稳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针对本次水源地取消涉及的相关权益调整事宜,我县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切实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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