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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信息来源:


2024年,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淅川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抓手,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全过程,健全法治保护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效能,深化府院联动协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建设与湿地生态保护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单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带头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刻把握生态保护法治建设核心要求,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议定联合执法机制、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绿盾绿箭问题整改等重点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所有事项均按期落地见效。专题研究解决执法权限缺失、跨部门协作不畅等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法治工作格局。三是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组织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实现述法全覆盖,督促各级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四是带头依法履职推动融合发展。推动全省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办理,协调多部门建成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带头深入保护区周边9个乡镇开展法治宣讲,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保护与生产生活矛盾问题,推动法治建设与湿地保护、民生保障深度融合。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保护体制机制,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完善“一区一园”自然保护地法治体系,推动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丹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构建起水源地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健全湿地巡护管理法治机制,制定修订《巡护员考核管理办法》、《日常巡护工作规范》等制度,明确巡护职责、流程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9个乡镇全域巡护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生态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将绿盾绿箭点位整改、水生态考核等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二)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违法行为

坚持日常巡护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日常巡护,通过群众举报、绿盾绿箭点位下发、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发现并制止开垦、挖沙、伐树、违规垂钓等各类违法行为,向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淅川分局、森林公安、林业局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所有线索均已依法立案查处。深入开展“绿盾”“绿箭”专项行动“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环保部反馈的247处“绿盾行动”和林草局反馈的199处“绿箭行动”问题点位逐一核查,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清零,累计拆除保护区内违建设施15处,恢复生态面积80余亩。联合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库区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采砂、湿地围垦、滥用农药化肥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了生态破坏违法行为。

(三)深化府院联动协作,构建司法保护新格局

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度衔接,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办案机制。成功查办全省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联合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警示教育作用。与省生态环境厅、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淅川县人民法院共建集巡回审判办案点、增殖放流点、补植复绿点、劳务代偿点于一体的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创新“司法裁判+生态修复”模式,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投放鱼苗、补植复绿。2024年,该基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系全国首批获此殊荣的司法保护基地之一。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保护浓厚氛围

结合“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湿地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结合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湿地生态知识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宣传图文、短视频,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生态保护法治意识。

(五)强化科技法治支撑,提升精准保护能力

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红外相机、远程监控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提升执法监管精准度。通过红外相机首次监测到朱鹮、东方白鹳、彩鹮、青头潜鸭等多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持续深化与中科院武汉植物园、中国林科院、南阳师范学院等院校的长效合作机制,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更新完善生物资源名录和数据库。截至2024年底,我县野生脊椎动物种类由2010年的342种增加至45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由3种增加至10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由28种增加至50种,丹江湿地成功入选国家首批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分析及问题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权限缺失,执法威慑力不足。我处为事业单位性质,现行法律法规未赋予独立行政处罚权,仅能对违法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责令改正等非强制性措施,无法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实质性处罚决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震慑力有限。

巡护力量配置与监管任务不匹配。保护区总面积达62876.96公顷,涉及9个乡镇,地理环境复杂,“三定”方案调整后丹江桥、老城等保护站撤销,仅依靠36名巡护员开展日常巡护,部分偏远区域、交界地带存在监管盲区。

部门协同衔接机制有待完善。部分生态破坏行为涉及多个部门监管,存在权责划分不够清晰、案件移交后反馈不及时、联合执法频次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执法工作整体效能。

原住居民生产生活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保护区内分布大量原住居民,其农业生产、建房等基本生活需求与自然保护区管控要求存在一定冲突,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违规生产生活行为时有发生。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客观层面:现行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性质的管理机构执法授权不明确;保护区面积广阔、人口众多,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平衡难度大;跨部门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权责边界有待进一步厘清。

主观层面: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对原住居民的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与新时代生态保护法治要求存在差距;主动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单位坚持立行立改、长效常治,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工作成效与干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挂钩,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健全联合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

深化与生态环境、水利、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乱搭乱建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托丹江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完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违法成本。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

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精准普法。加强司法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针对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开展靶向普法,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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