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巡回法庭开进丹江库区 以案释法守护一库清水

5月9日,淅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联合县水质保护中心,在丹江口库区设立水上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活动同步开展“法治护航一库碧水”普法宣讲,切实筑牢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法治屏障。
庭审现场设在库区生态保护一线,二十余名沿岸群众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接受生态法治教育,深刻认清非法捕捞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生态危害。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9月,贾某、赵某在丹江口库区禁渔水域非法电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法院依法当庭宣判,对二人分别判处刑罚、罚金,涉案作案工具及渔获物全部予以没收,并判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连带责任;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普及库区禁渔法律法规,细致讲解电鱼行为对水域生态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库区生态、守护南水北调水源水质安全。

旁听群众 武华顶:
这次旁听使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公民,对水质保护也应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认识到违法捕鱼会对家庭和生态环境带来不可挽回的危害。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学法懂法,做好水质保护。
巡回法庭变“坐堂审案”为“上门普法”,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群众,以案为鉴、以案明法,切实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以常态化司法力量守护库区碧水清流。

淅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陈璞:
选择该案开展巡回审判,旨在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预防、宣传与打击的综合作用,同时彰显人民法院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以及破坏水质安全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重拳打击,绝不手软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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