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打印】

【字体:

中共淅川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4-10 信息来源: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29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2025年10月13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症结,并结合工作实际,对每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细化为2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8个、阶段性整改2个、部分整改3个。

1.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南水北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主动。水利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南阳淅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持续,未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存在一念了之、突击学习、学用结合不紧密等问题。

整改措施:1.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南阳淅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2.坚持学用结合,定期开会研究项目争取、工程建设、河湖监管等事关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高效推动水利工作开展;3.适时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南水北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查摆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措施,提升学习工作质效。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围绕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南阳淅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于2025年7月10日、7月22日、8月8日、10月28日开展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同时,常态化执行“第一议题”制度15次,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入脑入心;2.围绕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坚持项目为王,定期召开会议,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丹江鄂豫段防洪治理等项目进度,同时,加强与库管单位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公司对接联系,强化政企合作,共护一库碧水;3.2025年11月15日,水利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查漏项、补短板,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2.对南水北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彻。座谈水利局班子成员,有半数以上不了解《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中涉及本单位保水护水职责的条款。

整改措施:1.深入自学,对照《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全系统认真自学;2.会议领学,组织各单位、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学习会,由牵头领导结合水利工作进行领学,加深对条款相关内容的理解和把握。3.知识测验。组织中层以上人员进行学习情况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确保学习成效。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印制《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学习材料,方便自主学习;2.组织相关单位及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政策解读等方式,提升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3.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知识测验,以考促学、巩固学习成果。

3.推进“保水质护运行”工作不到位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下发涉及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文件13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但水利局没有结合本单位特点,细化制定工作清单,细化工作职责。

整改措施:1.结合我县水利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淅川县水利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2.2025年底前,承担相关任务的各责任股室和单位,向局党组汇报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汇报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等,为2026年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工作谋划和部署提供重要参考;3.自2025年起,结合省市最新工作要求,逐年研究制定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清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切实维护好南水北调“三个安全”,助推我县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2025年7月29日研究制定《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2025年工作要点》,并予以印发,为全年工作奠定基础。2.根据2025年工作要点要求,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书面上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3.我局将持续对接省市水利部门,及时跟进最新工作部署和要求,每年专题研究、科学制定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好南水北调“三个安全”,持续助推我县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

4.河长制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以来,省市河长制平台交办问题97处,县河长制办公室一律转交属地政府或职能部门,重交办轻问效。基层河长打卡式巡河、代巡河现象时有发生。2022年以来,乡村两级河长巡河5.3万次,上报问题0件,巡河工作流于形式;上集镇、厚坡镇存在其他干部代河长巡河问题。2025年7月全县组织“妨碍行洪”专项排查行动,仍发现41处问题,其中寺湾镇秦家沟村丹江河段河道内堆积砂石5000平方米,马蹬镇寇楼村在丹江口库区管理范围存在养殖坑塘等9处问题屡次催办,目前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立行立改。针对反馈的9处未整改到位问题,立即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2026年1月31日前整改到位;2.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基层河长进行培训,增强基层河长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及时提醒及督促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杜绝虚假巡河、打卡式巡河,推动河湖管护落地见效;3.压实工作责任。对日常巡查和上级交办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实地验收予以销号。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1.立行立改。针对反馈的9处未整改到位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7处,剩余九重镇冢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牛棚、马蹬镇紫气河孙庄村河道管理范围内板厂房屋及电房等2处因涉及群众矛盾暂未完成整改,属地政府已申请延期整改,我们将持续督促整改单位加快整改。2.加强业务培训。对发现的5名“打卡式”虚假巡河的基层河长,已责令属地乡镇进行了警示谈话;2025年12月10日召开全县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印发《淅川县河湖长制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县、乡、村三级河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体系、履职标准和考核机制,确保巡河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目前,乡村两级河长上报巡河发现解决问题101处;2026年1月19日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培训会,对乡级副总河长、乡河长办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3.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全县河湖库“四乱”及污水乱排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逐项会商研判,建立问题台账,分类交办。2025年11月6日,联合县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对马蹬镇、九重镇进行实地督导,推进问题整改。

5.统筹协调水质保护工作能力弱水利局在水质保护工作中主动协调对接不够,涉水工作多部门管理,部门间职能交叉,缺乏有效统筹,工作开展不畅,河湖“四乱”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措施:1.立足水利部门职责,加强与淅川县水质保护事务中心日常对接联系,开展联动巡查,凝聚部门工作合力;2.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三方联合介入,快速有效处置;3.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河湖监管机制,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立足水利部门职责,加强与水质保护中心的工作联动,2025年11月6日,联合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对马蹬镇、九重镇实地督导,推进问题整改。2026年2月3日,与水质保护事务中心联合对长江委反馈的问题进行实地复核;2.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对巡查中发现的“四乱”问题及时移交县检察院,2025年以来,累计发放检察建议书7份,强力推动问题整改;3.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淅川县河湖长制工作制度》,扎实开展河湖库“四乱”及污水乱排集中整治冬季行动,下发《全县河湖库“四乱”及污水乱排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对丹江口水库库岸线及河道“四乱”问题和污水乱排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会同纪委监委、生态环境、林业、农业农村、水质保护事务中心等部门,对问题进行分类研判、精准交办。

6.库区执法有短板一是执法合力不足。2024年7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南水北调丹江口水库水源地水质保护事务中心不再作为执法委托对象,水利局未主动执法,库区执法断档,对问题的联合处置能力不足,牵头单位揽总、部门参与、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措施:1.参考省市水利部门执法改革,将水利相关执法权限,根据局属事业单位职责进行委托,确保执法不断档;2.加强与丹江口水库管理单位中线水源公司合作,强化库区协同管理;3.充分发挥与丹江口市建立的“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联合丹江口市开展联合巡库活动,协同解决库区交界水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2025年7月10日,专题研究局水行政执法事宜,根据局属事业单位职责进行委托执法。为有效解决我局库区执法面广分散、管理不便的问题,我局严格对标上级先进实践经验,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聚焦核心职能,将丹江口水库库岸线、消落地范围内的执法职能,集中委托给县河湖事务中心、丹江口库区消落地保护中心2家核心单位,形成“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的库区执法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统筹性和管理效能;2.加强与丹江口水库管理单位中线水源公司合作,强化库区协同管理,研究制定《丹江口水库淅川库区协同管理工作方案》,为协同管护提供工作遵循;3.充分发挥与丹江口市建立的“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2025年8月11日,联合湖北省丹江口市水利局等多部门开展丹江口水库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巡查,通过两地联巡、联防、联控、联治,深化跨区协作,同时,围绕库区交界水域协同执法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推动丹江口库区问题有效解决途径,共护丹江口水库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7.库区执法有短板执法力度不够2021年以来,涉水涉库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违法行为多发频发与行政执法查处不力并存的突出问题。2021年至今,上级交办河湖“四乱”数量累计691起,而水利局仅行政执法59起。

整改措施1.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法治意识和现场处置能力;2.组织河湖事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对上级交办的已整改632起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复核研判,精准判定是否达到行政执法立案条件;3.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司法衔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威慑力;4.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水涉库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交办一起,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打击,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加强执法业务培训。6月5日,组织局执法人员举办水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淅川县司法局副局长殷国红受邀作专题授课。11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省水利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2025年行政执法线上培训,重点研读《水行政处罚程序重要环节解读》,通过靶向学习强化执法程序认知,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2.经会商研判,除达到行政执法条件的59起以外,剩余632处已整改问题均为立行立改问题,未达到行政立案标准。3.落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司法衔接,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威慑力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优势,利用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及时移交线索,强化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之间的部门协作。2025年以来,累计发放检察建议书7份,强力推动问题整改;4.加强日常巡查。开展全县河湖库“四乱”及污水乱排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逐项会商研判,建立问题台账,分类交办。2025年11月6日,联合县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对马蹬镇、九重镇进行实地督导,推进问题整改。

8.库区执法有短板执法不规范。水利局对执法职能监督指导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能力不足,导致执法存在重结果、轻过程、执法效果不佳。水利局水政执法存在事后造卷、卷宗记录内容前后不一致、数据缺失等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专题学习,规范执法流程。组织学习《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明确“过程留痕、文书规范、证据完整”的刚性要求,从源头杜绝“重结果、轻过程”现象。2.审核过往案卷,补齐工作短板。按照“按年度分类、分批次推进”的原则,对2021年以来水政执法案卷开展全面复核。同时,构建“执法人员自查+科室负责人初审+法规科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四级卷宗审核体系,重点核查数据一致性、流程完整性和文书规范性,补齐案卷整理短板。3.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执法能力强化专项行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涵盖水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执法调查取证、行政复议应诉等内容,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现场处置能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组织执法人员对《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南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专题学习,明确执法流程与案卷制作标准,强化规范执法意识;2.对2021年以来所有水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复核,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完善,11月19日,水政股对案卷进行再次复核,基本达到规范标准;3.以省水利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的2025年行政执法线上培训为契机,于11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重点研读《水行政处罚程序重要环节解读》,通过靶向学习强化执法程序认知,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9.消落区管理混乱。水利局对消落地管理工作监督缺位,消落地失管漏管现象频发,导致消落地保护库区生态与保障工程安全的作用难发挥。2009年以来,湿地保护处、属地乡镇对外发包的消落地,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未约定承包期限、承包费用,造成目前1.95万亩的消落地存在无合同被占用、有合同不收承包费等纠纷;未对外发包的消落地,村民抢种现象频发,引发面源污染。香花镇一级水源保护区160米—171米内9212亩消落地被村民抢种。巡中走访金河、大石桥、九重、盛湾等乡镇村民在消落地种植农作物并使用化肥农药,香花一级保护区消落地内遗落有农药包装袋。

整改措施:1.设立专职机构。成立丹江口库区消落地保护中心,指导库区乡镇做好消落地资源保护及利用,督促乡镇做好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侵占、破坏、危害库区消落区土地资源的案件线索进行核实,通知交办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予以查处整改,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涉库消落地建筑项目手续报批工作;2.提升管护质效。将消落地管护纳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查范围,压实属地乡镇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库管单位中线水源公司合作,提升消落地管理质效;3.探索产业新模式。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在消落地探索发展具有明显生态效益的芦竹、胡桑等优质产业,科学调整库区种植产业结构,破解人为抢种风险,杜绝面源污染,实现消落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设立专职机构。2025年2月,县委编办印发《关于调整库区消落地管理职责及人员编制的批复》(淅编〔2025〕9号),设立淅川县丹江口库区消落地库区保护中心,为县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指导库区乡镇做好消落地资源保护及利用,督促乡镇做好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侵占、破坏、危害库区消落区土地资源的案件线索进行核实,通知交办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予以查处整改;2.提升管护质效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印发《淅川县河湖巡查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规范各级河长及相关单位巡查行为,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早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3.探索产业新模式。11月20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到中线水源公司座谈汇报丹江口库区淅川境内消落地种植产业调整工作,中线水源公司已原则同意淅川县在库区消落地内以芦竹等生态产业种植替代传统农作物。目前已引进杭州经纬、北京中科等企业与我县签订芦竹产业种植合作意向书。

10.生态修复工程进展缓慢“十四五”期间水利局争取水土保持项目7个,有4个项目已于2024年1月完工,截至目前未交付,导致项目中的护地堤、坡面水系工程完工后管护主体缺失,项目治理效果不佳。

整改措施:1.建立工作台账。对4个未交付的水土保持项目逐一核查验收滞后原因,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验收节点、责任人员、办结时限。2.尽快组织验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属地乡镇是管护接收主体,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工程实体及管护责任移交工作。3.强化管护培训。组织乡镇、村组管护人员开展管护技术培训,邀请专家讲解水土保持项目措施管护等实操技能,提升基层管护能力。

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1.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经细致排查,目前有4个水土保持项目尚未交付使用,分别为:2021年金石项目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2年樵峪河项目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亚行贷款项目淅川县石板河小流域示范工程、2023年两簧口项目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针对上述4个项目,我单位已建立验收和移交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验收移交工作;2.分类推进项目验收移交。2021年金石项目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于2022年7月完成验收并移交相关乡镇;已按照设计标准发挥效益,项目区内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70%以上,森林覆盖率由治理前的35%提高到62%,年可拦蓄泥沙4.5万吨,塘堰、蓄水池窖、排灌沟渠等小型水保工程,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2022年樵峪河项目区于2025年6月完成完工验收,2025年9月报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待财政评审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后及时移交;亚行贷款项目淅川县石板河小流域示范工程于2024年10月完成完工验收,2024年11月报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待评审完成后及时移交;2023年两簧口项目区已于2026年1月完成完工验收,目前正在完善相关资料并报送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待评审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后尽快移交乡镇;3.组织水土保持项目措施管护技术培训。联系省市水土保持专家制作水土保持管护教育培训课件,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乡镇、村组管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管护能力,确保工程建后管护取得实效。

11.小水库小水电管理薄弱水利局未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小水库、小水电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等关键环节把控缺位。21座小水库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划分模糊,“三个责任人”制度形同虚设,“代巡查、补记录”问题突出,水库坝体存在设施老化破损、未按规范定期除险加固、周边管理薄弱等问题。2021年对杜岗水库进行安全检查评价,现场检查认定“三类坝”(危坝),鉴定报告书出具为“二类坝”,等级评价过程存疑,造成安全隐患。巡中走访,过半数小水库的溢洪道出口有灌木、农作物,严重影响溢洪,九重刘家营水库紧邻陶岔渠首,溢洪道内有死鸡等杂物。水利局对16个小水电的管理仅是上报台账,且编制的巡查整改清单上整改措施与问题不对应,以上报材料代替问题整改,工作支乎应付。

整改措施:1.2022年5月在组织对杜岗水库进行大坝安全评价中,因现状坝顶高程低于大坝防洪安全计算结果0.15米,当时判定其为三类坝,并要求限期整改,2022年下半年我局利用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对该水库大坝坝顶进行加高,进一步提升大坝安全标准,专家组已实地复核鉴定为二类坝;2.明晰水库权责。研究制定《小水库权责划分明细》,明确水库“三个责任人”,与水库管理方签订《小水库管理责任协议》,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并在水库旁设立“权责公示牌”,做到权责清晰;3.加强行业监管。研究制定《淅川县小水库行业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安全运行、日常维护、监督检查等内容标准,组建“小水库安全运行专班”,专职负责21座小水库日常巡查、问题督办与整改验收,进一步规范水库日常管理;4.全面排查整改。组织对21座水库进行问题隐患排查,制定小水库设施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责令整改,保障水库运行安全;5.规范小水电管理。明确全县16座小水电“三个责任人”,压实责任人工作职责。同时,强化行业监管,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对排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到期后组织人员现场复核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针对杜岗水库安全检查评价不一致问题,2022年下半年我局已利用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对该水库大坝坝顶进行加高,进一步提升大坝安全标准,达到二类坝要求,专家组已复核鉴定为二类坝;2.2025年11月研究制定《小水库权责划分明细》,对21个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与水库管理方签订《小水库管理责任协议》,做到权责清晰;3.加强行业监管。2025年11月研究制定了《淅川县小水库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对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日常维护、监督检查等工作明确标准,同时,局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小水库安全运行专班”,专职负责21座小水库日常巡查、问题督办与整改验收;4.组织人员对全县21座水库进行了问题隐患排查,共排查隐患8个,问题已落实整改;5.规范小水电管理。按要求对全县16座小水电“三个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由属地政府领导、分管领导、电站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主体责任人。同时,每月对全县16个水电站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并及时交办、整改销号。

12.库周风险化解主动作为不够水利局对高水位引发的风浪区安全隐患点排查不到位,推动库区周边地质灾害项目进度缓慢。2023年国家审计反馈淅川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点149处,截至目前有139处未治理,其中亟待治理的仍有12处。

整改措施1.利用库区高水位运行时机,指导库区乡镇加强对库区高水位引发的风浪区安全隐患点排查,安排人员巡回检查,加密巡查频次,落实防治责任,完善预警预报等防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加快项目治理进度。待丹江口水库水位下降至施工安全水位154米后,增派施工力量,加快已批复的香花镇宋岗码头水毁修复抢险项目、香花镇吴田宋岗电灌站渠道部分库岸项目、老城镇小街村5组治理项目、盛湾镇宋湾村9组避险搬迁项目等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完工;3.持续争取治理资金。按照分批治理、轻重缓急的原则,积极主动向上对接,主动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支持,持续加大与水源公司、水利部的对接力度,全力以赴争取库周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整改情况阶段性整改1.2025年10月9日印发《关于做好丹江口水库高水位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库区乡镇加强对库区高水位引发的风浪区安全隐患点排查,保障沿库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香花镇宋岗码头水毁修复抢险治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70%,香花镇吴田宋岗电灌站渠道部分库岸治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30%,盛湾镇宋湾村9组避险搬迁项目已完成60%,老城镇小街村5组库岸治理项目目前淹没在水下,待水位下降到154米后迅速组织施工;3.急需治理的12处隐患点为:仓房镇胡坡村王东王西塌岸、香花镇北王营村张营塌岸、金河镇后洼三组库岸边坡变形、金河镇姚湾耕园地防护、老城镇穆山村三组库岸边坡变形、老城镇穆山村六组库岸边坡变形、老城镇武家洲村库岸边坡变形、老城镇小街村耕园地防护、大石桥乡郭家渠村库岸边坡变形、香花镇水产局家属楼库岸边坡变形、香花镇吴田村库岸边坡变形、仓房镇胡坡村塌岸,目前1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争取香花镇宋岗电灌站渠道库岸等6个比较严重的地质灾害点治理项目,总投资1574.38万元,正在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剩下的仓房镇胡坡村等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正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待资金来源确定后再逐步进行实施,全力保障移民群众房屋及出行生产安全。

13.推动解决移民民生问题不够有力2016年以来,原移民局实施6批避险解困建设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有4批未经终验;部分安置点存在房屋漏雨、墙体脱落、排水不畅等问题。大石桥乡东岳庙村、九重镇临江村村民多次反映房屋质量问题;盛湾镇单岗村应入住102户,因房屋质量问题移民信访不断,目前仅入住32户。

整改措施1.分批次开展验收。我县第三批、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市终验,第五批、第六批避险解困项目为县内批复实施的项目,县级验收即为终验,拟于2026年5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前分别完成第五批、第六批项目县级终验;2.实地走访了解。对于巡察反馈的部分避险解困安置点存在房屋漏雨、墙体脱落、排水不畅等问题,我局将分别会同大石桥、九重和盛湾等属地乡镇政府,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指导属地乡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3.加强督促落实。及时督促属地乡镇按照整改要求,快速开展问题整改落实,确保2026年1月底前全部整改解决到位。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1.已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第三批、第四批避险解困项目验收资料,与省、市主管部门商定年后实地验收;2.组织人员到盛湾镇、大石桥乡、九重镇移民村,实地走访摸排安置点房屋出现的问题,并登记造册。同时,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大石桥乡、九重镇移民房屋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由移民户验收签字;盛湾镇待春节后督促乡镇落实整改任务;3.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高效推进,聚焦房屋屋顶漏水、电力供应、供排水系统、室内外粉刷等核心问题,督促乡镇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实地复核问题整改成效,保障移民群众住房安全。盛湾镇于2024年9月102户抓签分房并搬迁入住,目前,常住48户,剩余54户因常年外出务工及孩子在县城上学等原因不经常居住在家。

14.招投标过程监管缺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标书制作不规范,评标过程不严肃。水利局实施的2022年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淅川县刁河(前河支流及入河口)治理工程项目存在聘用资质存疑人员当评委、中标企业不符合投标资质要求、评标中评分异常等问题。

整改措施:1.开展自查。对刁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投标文件进行自查,总结招投标环节存在管理短板;2.推动招投标监管制度化、标准化,形成“责任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长效机制,确保水利工程招投标合法合规、公平公正;3.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政策,避免今后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同类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对刁河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工作;2.常态化开展招标投标领域问题排查工作,将水利项目梳理形成项目底册,每月进行抽查检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规范;3.2025年10月30日,规划计划与建设股会同建管办组织开展了招投标业务培训,对招标投标相关政策进行集中学习,提升工作水平能力。

15.聘用无资质第三方提供服务水利局2023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第一至十六批),聘用无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河南磐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工程审核报告(该公司只有监理资质,无造价咨询资质);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改造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聘用无资质中介机构,出具完工造价审核报告。

整改措施:1.开展自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第一条规定“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按照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国家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2.加强政策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着重补齐能力短板,学以致用,全面提升专业素养与业务水平,确保工作合规开展;3.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对关键环节从严把关控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通过对涉及的工程自查,由河南金慧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审核报告,不存在违规行为;2.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工程管理、财务等专业人员,于2025年11月11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政策法规专题培训会,深入学习工程建设领域关于服务机构资质要求、项目委托流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强化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规范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服务的流程,进一步了解掌握资质审查、委托审批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实施的合规性;3.坚持学用结合,将培训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在后续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服务机构资质要求与项目管理流程规范,从源头共同把好合规关。

16.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缺失水利局对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监管不力,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收取中标企业违约的投标保证金,顺延中标企业将项目违规外包等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严重超期,投资成本扩大。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包方涉嫌经济诈骗,引发信访问题。2022年7月,水利局实施的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河南段)在施工过程中因初始设计与土地规划产生冲突,工程停工,水利局未及时跟进完善手续,项目停滞至今。

整改措施:1.对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实施过程中涉及中标企业违约保证金问题进行梳理,查找未收取原因,搜集相关资料;2.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劳务承包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账户,保障务工人员合法劳务收入权益,有效解决信访矛盾。同时,提醒施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预防经济诈骗发生;3.针对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河南段)项目因与土地规划冲突导致停工问题,通过设计变更等途径解决占地问题,推进项目复工建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针对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河南段)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不按规定收取中标企业违约的投标保证金问题,2022年3月25日,水利局报请县政府没收原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因该项目为亚行贷款项目,亚行总部不支持业主单位没收原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因此未收取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2.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完善各类承包合同,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信访矛盾。3.针对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河南段)因“国土三调”与新“三区三线”数据存异,导致原设计工程占用耕地面积较大问题,县水利局积极协调项目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设计单位于2024年4月3日出具调整方案设计通知单,通过覆土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工程占用耕地问题。该项目已于2024年二季度复工,该工程完成建设任务约90%。

17.工作作风不严谨,违规发放补贴2023年超标准向企业发放2022年度取水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万元(规定补贴标准是投资额的30%,对企业的补贴是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贴)。

整改措施:1.相关工作人员依据《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宛城等7个县市区2023年度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中明确的每个非农取水口补贴金额5000元,对14个县内企业27个非农取水口计量设施建设进行了资金补贴,没有严格对标《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对于非农取水口,新建在线计量设施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30%,且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0.5万元/点”,工作人员在补贴资金发放中对政策解读有偏差;2.由分管领导召集水政股等相关股室、单位人员召开整改会议,对经办人员提出批评;3.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等政策,结合本次超标准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类似政策理解偏差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分管领导召集水政股等相关股室、单位人员召开会议,对经办人员提出批评。同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等政策,结合本次超标准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警示教育,坚决杜绝类似政策理解偏差问题再次发生。

18.开展安全饮水工作用力不足。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水利局对安全饮水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导致荆紫关镇、厚坡镇挪用安全饮水维修资金。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培训。组织乡镇安全饮水管理站开展《淅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学习,重点学习资金审批流程、拨付节点、使用范围等核心条款,结合荆紫关镇、厚坡镇挪用资金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确保资金依规使用。2.严格公示公开。指导乡镇严格执行维修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结算等关键信息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督促乡镇设立维修资金专门账户,严格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及范围,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更加合规高效。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安排工作人员对全县15个乡镇农村饮水管理站和水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农村维修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升管护能力;2.督促乡镇整理安全饮水维修资金使用明细,并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县安全饮水运行管理总站组织人员,对各乡镇饮水维修资金账目建立情况开展了检查,确保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规。

19.开展安全饮水工作用力不足。担当作为意识不足。2024年至今因安全饮水问题群众信访86件次,书记签批3次,但水利局主动作为不够,2025年7月进行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专项排查,上报问题数仍为0。巡中走访荆紫关镇龙泉观村一、二期安全饮水工程、厚坡镇杨安村供水站均不能正常使用,金河镇黄岗社区徐岭组、大洼组及上集镇陈庄村万营组供水站消毒设置未启用。

整改措施1.立即组织落实整改。针对荆紫关镇龙泉观村一、二期安全饮水工程、厚坡镇杨安村供水站不能正常使用问题,立即督促指导乡镇于10月31日前整改到位,确保工程正常使用;针对金河镇黄岗社区徐岭组、大洼组及上集镇陈庄村万营组供水站消毒设备未启用问题,已通知属地乡镇启用设备,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操作,确保消毒设备规范、持续运行。2.饮水问题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整改行动,对所有供水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工程是否闲置、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日常巡检是否到位、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及时回应处置和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方面,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无死角。3.提升基层管水能力。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在镇、村宣传公布监督服务电话,定期开展水管员年度技能培训考核和供水服务政策宣传,提升基层水管员管水护水能力,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效益长效发挥。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快速落实整改。针对荆紫关镇龙泉观村一、二期安全饮水工程、厚坡镇杨安村供水站均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金河镇黄岗社区徐岭组、大洼组及上集镇陈庄村万营组供水站消毒设施未启用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督促乡镇进行整改,目前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到位。2.全面开展排查。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暖冬行动”,全面排查供水工程运行是否存在闲置、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日常巡检是否到位、群众反映问题是否及时回应处置,并及时交办、落实整改。3.县安全饮水运行管理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到乡镇开展水管员培训工作,提升水管员日常管护能力,保障工程效益长效发挥。

20.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对整改责任认识不足。水利局对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将整改工作简单等同于“完成任务”,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推进整改”的形式主义倾向。

整改措施:1.成立整改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专职负责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保证整改工作严肃性。2.定期研究推进。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听取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明确下步整改重点,同时,组建督导小组,按照整改方案台账要求,定期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编发整改通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高效。3.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个性问题整改推动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县水利局成立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下设整改办公室,抽调办公室、纪检等股室骨干力量组建文字综合组、资料整理组、督导检查组,强化问题整改全过程监督;2.每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听取各责任股室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下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3.结合反馈问题,扎实开展冬季农村供水“敲门入户”大排查、淅川县农村供水保障问题排查“暖冬行动”、淅川县河湖库“四乱”及污水乱排集中整治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淅川县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巩固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21.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责任缺位。水利局在整改方案制定阶段,缺乏结合本单位实际的深入研究,照搬照抄巡察反馈意见,导致整改措施“空泛化”,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对自己负责的整改事项不明晰。

整改措施:1.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立整改领导办公室,专职负责巡察整改日常推进落实工作。2.扎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问题确定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后,逐条上会研究,确保整改措施精准有力、切实可行。3.按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将贯彻南水北调后续高质量发展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个人汇报事项,确保巡察整改高效推进。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县水利局成立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下设整改办公室,抽调办公室、纪检等股室骨干力量组建文字综合组、资料整理组、督导检查组,强化问题整改全过程监督;2.我局召开会议,对反馈问题逐项研判,研究制定《县委南水北调中线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措施精准到位;3.2025年11月15日,水利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将贯彻南水北调后续高质量发展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个人自查材料,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查漏项、补短板,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22.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省委巡视上下联动反馈水利局的“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河南段)荆紫关镇张村、史村等河段推进缓慢。”仍因项目转包、经济纠纷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1.省委巡视上下联动反馈水利局“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河南段)荆紫关镇张村、史村等河段推进缓慢”,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了荆紫关史村段防洪墙建设。2.加强与荆紫关镇政府协调,积极与设计单位对接,争取通过对张村原老堤坊进行提升加固,满足该河段防洪需求。3.督促施工单位增派力量,加快施工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完工。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1.2025年6月,施工企业已恢复荆紫关史村段施工,9月完成史村段防洪墙建设任务,已发挥其防洪效益;2.因张村段拟新建堤防涉及占地问题,已与工程设计方多次沟通,争取通过对张村原老堤坊进行提升加固,满足该河段防洪需求;3.为加快推进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工程(河南段)荆紫关段施工进度,我单位多次现场督促施工企业加派人员、机械,并督促其总公司加强对项目管理调度,施工单位于2025年5月恢复对史村段、一二期衔接段的施工,当前除张村外,防洪墙已全部完成,初步发挥防洪效益。

23.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水利局在整改中存在“就事论事”的现象,未能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整改后的问题举一反三,形成规范化制度,导致长效机制不健全,整改成效不明显。巡视、巡察多次反馈水利局的“河湖四乱问题”,水利局党组仅针对问题“点对点”进行整改,未能建立健全相应上下联动、“查改一体”的工作机制,导致此类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措施:1.常态化排查。对全县重要河湖库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聚焦存量问题,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四乱”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全程跟踪督导,确保问题不反弹;2.加强部门联动。联合水质保护中心、生态环境局及属地乡镇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巡查,依法依规查处河湖“四乱”行为;3.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淅川县河湖长制工作制度》,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情况:已整改,需长期坚持。1.常态化排查。2025年7月,下发《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工作通知》,对全县河湖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开展全方位排查,确保问题不反弹。2026年1月,组织开展河湖库“四乱”及污水乱排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对全县河湖库及水域岸线的“四乱”和污水乱排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问题不反弹;2.加强部门联动2025年11月6日,联合县纪委监委、生态环境局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现场督导;2026年2月3日,与水质保护事务中心联合对长江委反馈的问题进行实地复核;3.建立长效机制2025年12月召开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研究印发《淅川县河湖长制工作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县水利局党组将始终坚持政治整改、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对已完成整改的,严防反弹回潮;对阶段性整改和长期坚持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

(二)强化跟踪督导问效。定期调度、现场督办、对账销号,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监督指导,以严督实导保障整改实效。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完善学习教育、河湖管护、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行政执法、库区保护、安全饮水等制度体系,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

(四)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守护南水北调一库清水、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扛牢“保水质、护运行、促发展、惠民生”政治责任,为淅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377-69212979

邮政信箱: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水利局

邮政编码:474450

电子邮箱:xcxslj@163.com

 中共淅川县水利局党组

2026年4月10日   



初审:白蕊 

复审:吕晨

终审:李建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