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信用修复指南
为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根据2025年12月25日起正式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淅川县市场监管局特推出2026年信用修复指南。
本指南进一步统一修复规则,增加了便民利企创新举措。一是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为重整及和解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进一步完善违法失信信息分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提升信用修复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缩短信用修复的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四是进一步做好协同修复,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化系统数据共享,结果互认。
一、信用修复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
二、信用修复事项及条件
(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出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条件:
1.最短公示期届满;
2.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3.已经主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4.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当事人受到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三年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提前停止公示条件,如图所示:

(三)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企业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完成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四)破产重整企业违法失信信息修复条件
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1.临时修复:企业可凭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申请临时屏蔽失信信息、添加执行中声明,以利重整。
2.正式修复: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凭法院裁定书申请正式信用修复。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
三、信用修复的途径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申请有两种途径,一是线上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列异和列严的网上申请;二是线下可以前往作出列异、列严、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申请。
(一)线上信用修复申请指南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申请信用修复:
1.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地址为: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首页,点击“信用修复”进入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页面。如下图所示:

3.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的小程序,通过“扫一扫”授权并登录。如下图所示:


4.点击页面“去修复”字样,出现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页面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5.进入信用信息修复申请页面,市场主体可选择“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或“破产重整企业违法失信信息”等信用信息修复页面,进行下一步操作。
(1)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如下图所示:

(2)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如下图所示:

(3)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如下图所示:

(4)破产重整企业违法失信信息如下图所示:

(二)线下信用修复申请指南
1.线下可以前往作出列异、列严、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申请。
2.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年度审计报告(被列入年度);
(5)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协议,需显示出租方公章或身份证明);
(6)已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佐证材料;
(7)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信用修复管辖
按照“谁决定、谁修复,谁认定、谁修复,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实施信用修复。
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办案机构负责。
经营异常名录的信用修复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用监管机构负责。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办案机构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的小程序,通过“扫一扫”授权并登录。
(二)保持通信畅通,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下载有关通知信息,积极配合现场核查等核实工作。
(三)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等情况经核实未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信用修复信息通过省级和国家层面实行共享互认。
(五)信用修复审批完成后,如准予信用修复,修复结果会同步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推送更新时间以市场监管总局更新时间为准)。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信用修复等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信用修复等名义通过发送短信链接等方式要求提供账号、支付款项等均属诈骗。
(七)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不予修复或撤销已修复决定,恢复原状态,公示期重新计算且三年内不得申请修复。
业务咨询电话:0377-69256199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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