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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淅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惠企政策汇编(发改类)

发布日期:2025-05-23 信息来源:淅川县先进制造业开发管委会

    十七、南阳市星级服务业企业(发改委)

    申报范围

    在我市境内注册、缴税且独立核算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集团)、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属同一产业类别,其财政贡献纳入该企业集团合并计算。

    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控股企业、医院、学校等暂不参加评定。

    申报条件:

    1、营业收入达到对应的星级标准:

    一星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亿元(含)—4亿元;

    二星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4亿元(含)—6亿元;

    三星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6亿元(含)—10亿元;

    四星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亿元(含)—15亿元;

    五星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5亿元(含)以上。

    2、年度地方财政贡献200万元(含)以上。

    3、未纳入国家诚信体系失信名单。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6、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7、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劳动者报酬案件。

    联系电话:县发改委69229656

    十八、第三批河南省物流“豫军”企业(发改委)

    申报类型:

    1、全国领军型物流企业。备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全国影响力;营业收入水平及资产规模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行业及地方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具备大规模调配物流资源能力。

    2、特色标杆型物流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细分市场的专业物流服务;具有较强特色优势,具备较好示范作用;拥有一定规模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设备等;拥有先进的物流信息系统和作业规范标准;拥有专业技术研发和服务团队。

    3、新兴成长型物流企业。业态模式、组织方式、产品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好创新能力;业务成长性较好,连续两年保持较快增长;能够依托先进技术模式实现管理提升和资源整合;拥有较为先进的物流信息系统。

    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且物流业务及模式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企业。

    2、申报全国领军型、特色标杆型、新兴成长型物流“豫军”企业,原则上年物流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10亿元、0.8亿元、0.25亿元。

    3、依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照章纳税,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4、具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科学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拥有高素质的企业管理和物流专业技术人才,有健全的经营、财务、统计、安全、技术等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试点、示范、表彰及行业认证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在抗疫、防汛等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优先支持。

    联系电话:县发改委69229656

    十九、河南省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发改委)

    (豫发改服务业〔2024〕625号)

    申报类型:

    1新服务领跑企业。具备较强服务创新能力,在特定细分服务领域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相关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10位或省内前3位,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2老品牌焕新企业。精耕主业发展,品牌创立10年(含)以上,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仅限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使用权)在研发新品、优化工艺、改进经营模式方面成效明显。

    3爆品开发运营企业。善于挖掘消费热点,能够引领消费新趋势、创造消费新模式、激发消费新活力,旗下爆品数量不低于2种,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能力。

    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经营满3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省内纳税,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居行业前列,申报新服务领跑老品牌焕新、爆品开发运营企业原则上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服务业新供给相关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0%。

    3管理理念先进,财务制度健全,在应用新技术、培育新模式、拓展新领域、提供新服务(产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试点、示范、表彰及行业认证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5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具有较强行业和社会影响力,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及其他较大负面事件。

    联系电话:发改委69229656

    二十、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发改委)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省内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收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团队。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软件等配置完备,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

    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3、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二)市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

    1、在南阳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在市内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保持增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收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团队,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和软件等配置完备,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万元。 

    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25人。

    3、年度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联系电话:县发改委6922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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