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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12-04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县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县商务局的政府信息:

1. 县商务局领导信息;

2. 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县商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 县商务局规范性文件;

4. 县商务局重点工作;

5. 县商务局重要公告;

6. 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淅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chuan.gov.cn/

微信公众号:淅川商务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淅川县商务局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淅川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根据《申请表》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当面提交《申请表》或现场提出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通过邮政寄送提出申请。

3.暂不受理以电话、电子邮件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咨询。

(四)申请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淅川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不予公开范围

1.属于国家机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本局办公室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机构

淅川县商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69212105

通讯地址:淅川县政务中心2号楼506

邮政编码:474450

电子邮箱:xc69212105@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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