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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 后评估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01 信息来源:淅川司法行政

为加强对淅川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一、评估目的

为圆满完成淅川县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的符合程度、具体进展情况等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分析问题所在,能够为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实施建议。

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以下三点:

评估决策实施的效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

评估决策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为决策的今后修改完善提供依据;

通过评估总结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决策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范围

淅川县人民政府2024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计1件。本次评估范围为以下1项:

《淅川县城区征迁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牵头评估单位:县征收办

三、评估方式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等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由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牵头,采取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及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评估。

通过评估分析决策具体指标进展情况、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对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评估范围内的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效果总体在预期范围内,达到了重大行政决策目的。


附件:《淅川县城区征迁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报告

202412311705364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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