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1 16:13:35 浏览次数: 【字体:

   

职权名称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子项名称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受理地点

淅川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3-19号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法定时限

20天

承诺时限

1天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咨询电话

0377-69228873

服务对象

法人,个人

实施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第十七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再安排上岗。第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应当填写《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自己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持其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运营证申请注册。        

请材料及材料要求

1、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无需提供

 

 

 

3.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办事流程

 

 

受理人:综合窗口;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核人:窗口工作人员;办理时限:0.5天

 

决定人:首席代表;办理时限:0.5天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投诉电话

0377-69211309

 

一次性告知单

                                                    业务号:

尊敬的:

本窗口收到您申请办理的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事项所送的受理材料,经审核,申请材料缺少或不规范,请您按照要求补齐或规范材料后,再到窗口提出申请。

受理材料清单

受理材料

性质

份数

缺少

不规范

1、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原件

1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通过数据共享减免,无需提供

 

 

原件

0

 

 

3、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原件

1

 

 

(受理材料、表格及范本在南阳政务服务网上均已公示zwfw.nanyang.gov.cn

退件理由:1

2

3

4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告知单作为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所需受理材料清单使用时无需填写业务号、退件理由、责任单位、退件时间,无需加盖公章。

2、本告知单作为办理事项现场退办通知使用时必须填写业务号、时间、退件理由(只对缺少、不规范项进行标识,讲述但不具体填写退件理由),无需填写责任单位,无需加盖公章。

3、本告知单作为办理事项收件后退办通知使用时必须填写业务号、退件理由、责任单位、退件时间,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69228873     监督电话:69251998

终审:李娜(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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