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药品?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二、什么是假药?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的成分;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例如:保健品,用淀粉作的片剂冒充感冒的药片,用兽用药冒充人用药;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三、什么是劣药?什么情况下按劣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四、购药认准国药准字号
合法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审批批准上市的合格药品,其外包装都印有批准文号,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都能检索到对应的药品和生产企业信息,也有部分药品贴有防伪标识以供辨别真伪。
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
国药准字H(Z、S)+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境内)。
国药准字H(Z、S)C+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港澳台)
国药准字H(Z、S)J+四位年号+四位顺序号(境外)
H代表化学药,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
注意:“消”字、“健”字、“械”字、“妆”字、“监”字、“卫”字都不是药!
五、用药知识
(一)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分为甲、乙两类,安全性更高一些的药品为乙类,按照规定,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都印有国家指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红色的OTC代表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的OTC代表乙类非处方药。
(二)非处方药是安全保险药吗?
非处方药具有下列特性: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因为有这些特点,加上某些药品的不适当宣传,给患者的感觉往往是:非处方药可以放心使用,绝对安全,其实,这是安全用药的一大隐患。
非处方药虽说安全性较高,但只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同样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因此非处方药并非绝对“保险”。同时,由于非处方药在使用时大多靠患者自已的判断,没有特定的医嘱。所以,在应用时更要多加小心。
(三)非处方药选用应注意什么?
判断疾病购药前,应根据症状,结合自己掌握的医药知识,对疾病作出明确判断,也可向销售药品的专业人员咨询,以便准确选择药品,对无法自我判断的疾病,则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看说明书,正规药品说明书须具有批准文号、药名、主要成份、药理作用与适应症、用法用量及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应将其与自己的症状相对照,看适应与否。
准确用药遵照药品说明书,结合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掌握用法、用量次数、疗程。其中药量特别重要,因药物进入血液后,必须达到一定浓度,方能奏效。若用量不足,非但无效,反而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若用量过大,又会增加毒副反应,乃至引起药物中毒。
(四)到药店购买药品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一是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店堂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是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三是购买处方药时必须要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四是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五是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向店内的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六是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的药品。
七是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
(五)怎样识别伪、劣药品?
1、看标签:购买整瓶、整盒的药品,要先看标签印刷得是否正规、项目是否齐全。国家规定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注册商标、批准文号、药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其中商标和批准文号尤为重要,如果没有或印刷得不规范,即可视为假药。
2、看药品:无论针、片、丸、粉和水、酊剂以及药材,凡见有发霉、潮解、结块或有异臭、异味;片剂色泽不一致者,即可怀疑为劣药。标签上都印有有效期,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可视为劣药。
(六)如何识别药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药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这三项内容,企业一般使用一组阿拉伯数字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来标示,
它们分别代表的含义是:
1、产品批号:是用于识别某一批产品的一组数字或数字加字母。但要特别注意这组数字与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没有直接联系,如某产品批号可标示为20020215、20031245、200507AD等形式,从批号上不能确定生产日期。
2、生产日期:是指某种药品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的最后日期,如某产品生产日期是20110201,说明这批产品是2011年2月1日生产的.
3、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证质量的最长使用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则不能继续销售、使用,否则按劣药查处。药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生产日期开始的,如某种药品生产日期是:20110213,有效期是三年,那么有效期的合法标示就是20140212或2014年1月
在了解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标示方法及具体含义后,广大消费者在用药时就不会导致服用过期失效的药品,从而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
六、购买了不合格药品怎么办?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应凭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发票或小票,购买药品不要忘记索要购药凭证)及时与销售该药品的药店或医院联系要求解决;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消费投诉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