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淅川县嘟美乐欢乐餐饮管理店的宣传卡内印有冰墩墩造型,其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将面临最高25万元的处罚。考虑到当事人是初次违法,且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适用包容免罚程序,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该案例是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以来,一件非常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对10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处理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实现依法监管规范和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结合。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把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按照“鼓励创新,包容监管;坚守底线,审慎监管;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淅川县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柔性执法”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登记、广告、计量、价格、商标、产品质量等领域178个事项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形成包容有度、审慎监管的监管格局。
给予“包容期”管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合理设置“包容期”,通过预警提示、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对发生一般违法行为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观察期”;对需要达标整改的“四新经济”市场主体,给予必要“过渡期”,指导市场主体及时纠错改正,进行适度、有效监管。
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依托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为“四新经济”市场主体设置监管“红线”,结合信用风险变化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实施宽松型监管,给予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或触发监管“红线”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
合理适用信用约束机制。依据《不予处罚清单》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不纳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对未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年报信息与检查情况不一致的、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均暂不列入或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已履行相关义务、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四新经济”失信市场主体,合理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加快经营异常名录移出。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涉及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以及不当干预市场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四新经济”市场主体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