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农字〔2021〕31号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全面启动做好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办):
为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南阳市清洁土壤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农能环〔2019〕5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县农用地分类管理,全面完成我县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办)要依据“淅川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及图件”,建立“一图一表”(受污染耕地图件、地块清单),推进受污染耕地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控类耕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重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目标任务。
二、明确并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办)要基于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进一步明确细化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科学选择安全利用技术,进一步细化、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确保措施落细落地,要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措施。安全利用类措施主要为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替代、调节土壤酸碱度、开展水肥调控等。治理修复类措施是在农艺调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土壤调理、开展原位钝化、实施生物修复等。安全利用类与治理修复类措施在实施时可以统筹考虑,合并计算,需退耕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上报有关部门以实际退耕面积核减有关辖区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时予以调整。有效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建设,要明确污染范围、面积、分布和污染类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
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在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以乡镇为单元,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包括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集中推进区要将本区域的2018年和2019、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面积)数全部纳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强化重金属等污染源管控
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涉及有关乡镇(街道办)应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防范农产品超标风险。
五、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等调查监测数据,综合考虑利用方式、地形地貌、污染程度、集中连片度等因素,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制定并落实市、县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以乡镇为单元,结合实际情况,遵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补充调查,开展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统筹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并整县推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淅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5日